2014年12月2日,省食安办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吴圣明同志带队,联合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和省卫计委组成的省 “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建设暨集体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联合督导检查工作小组一行八人督导检查清远市2014年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建设暨集体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市食安办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黎建华,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和市卫计局有关领导陪同检查。 督查小组一行随机抽查了申报“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的2家学校食堂和1家非创建示范学校食堂以及1家集体食堂。检查组细致督导检查“示范学校食堂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和集体食堂的监管情况,实地检查了厨房布局和卫生状况、设施设备、操作规范、索票索证登记、管理制度及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等情况。并对30家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的备检材料进行审查。 在汇报反馈会上,黎建华同志汇报了清远市“示范学校食堂”创建工作情况以及集体食堂的监管工作情况。他说清远市在“示范学校食堂”创建工作中呈现了三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政府推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曾贤林主持召开了全市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现场推进会,现场督导学校食堂创建工作,市政府并将此项工作列为对各县(市、区)政府2014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和年度科学发展观考核评价指标。二是示范带动,面上推进。在市工贸学校抓了一个试点,试点严格按照省方案中提出的建设标准和要求进行建设,以此为示范,向全市学校推广。其中佛冈县政府把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列为年度民生工程,规划了15家学校食堂在暑假期间及时开始升级改造。同时储备了一批申报量化分级A级的餐饮服务单位,先创量化分级A级,好中选优,再创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三是联合督导,强力推进。联合开展多次一线现场督查指导,形成了3份进展情况督查通报,并且抄送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各地人民政府,促进各地利用暑假期间加快学校食堂硬件的升级改造,完善食品安全资料台账管理。 吴圣明同志充分肯定了清远市在“示范学校食堂”创建工作和集体食堂的监管工作中的成绩,认为我市按照省的部署和要求全力推进此项工作,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密切配合,工作落实有力度,工作推进有举措,规定动作完成好,自选动作亮点多。同时也指出了在检查中发现的不足之处。他强调目前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要突出“六个强化”。 一是强化学校食堂、集体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认识。学校、集体食堂因为其人员特殊性、时间集中性和影响广泛性,应该给予高度重视。二是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建立问责机制,明确责任。三是强化“三个最严”。食品安全事关民生,对餐桌上的污染“零容忍”,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切实守护起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四是强化示范带动作用。 “示范学校食堂”为其他餐饮服务单位建立了典型,树立了标兵,要分享成功的经验,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五是强化部门联合。加强信息沟通,促进部门联动。六是强化宣传和培训。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要广泛宣传和教育,营造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社会良好气氛。 据悉,通过本次现场评定,清远市30家创建“2014年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通过验收,待统一公示后命名。”(阮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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