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4日,我市首个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随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长伟的一声宣布,正式启动。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邓光荣在讲话中指出,2014年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举办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主要目的是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广泛开展宪法教育,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法治实践,提高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他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主题,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法律咨询、法律宣传图片展览、法律讲座、法律知识问答、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文艺晚会演出等多种形式,送法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单位,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邓光荣强调,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崔建军主持了启动仪式。周细牛、贝冰、谭炳和等四套班子领导参加了仪式。 67家单位摆摊接受法律咨询 在清城区中山公园活动现场,除了法治图片展览、宪法知识抢答外,市人大办、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等67家市直及驻清单位还设置摊位,向市民发放法律知识读本和宣传单,并现场接受市民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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