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日清远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得到线索,在清远市清城区横荷镇大有村委会旧屋村小组有人以家庭作坊的形式非法收购禾花雀等鸟类动物。为深挖线索,11月2日民警乔装驾驶摩托车到旧屋村小组进行秘密摸查。经多方走访,获知旧屋村小组村民陈某某有涉嫌非法收购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的违法行为,其收购点就设置于自家院落中。 在掌握相关情况后我局于11月6日组织警力对陈某某家进行突击清查,当日在其家中查获鸟类死体263只(均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查获鸟类死体已依法处理。(森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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