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调研组到清远,专题调研视察委托邮政代开发票代征税款(以下简称“双委托”)试点工作,对市国税局“双委托”试点工作表示充分肯定。 在座谈会上,调研组认真听取了清远市国税局关于“双委托”试点工作情况的汇报以及清远市邮政局代表、网络发票委托代开代征管理系统开发商代表参与“双委托”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与参会人员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委托代征税款与委托代开发票必须紧密结合在一起。二是要坚持先征税后开票的原则。三是按照新的发票管理规定,可以在现有的基础上放宽发票代开的限制。四是要充分考虑山区的实际,加快推广“双委托”的步伐。 随后,调研组到清远市邮政局实地查看了邮政部门代开发票代征税款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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