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1日下午,市委召开六届第98次常委(扩大)会议,研究了《清远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意见》(稿)。市委书记葛长伟主持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广东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的精神,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我市将出台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意见。 会议要求,要继续加强和规范财政性经费管理,严格规范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加强公车使用管理,节俭举办会议节庆等活动,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和使用,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要结合清远实际,进一步细化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公务活动数量控制等方面的要求,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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