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清城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全票通过并任命了清城区法院16名人民陪审员,至此清城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增加到78名,该院的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完成。 2013年以来,在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工作中,清城区法院主要采取了三种方式进行。 一是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通过媒体发布选任公告,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主动联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镇、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推荐政治素质高、热心陪审事业的人员作为候选人。 二是注重来源的广泛性,两批新选任的共53名人民陪审员大部分来自村(社区)、企业等基层一线。吸收了卫生、教育、保险、财会、税务、工商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力争最大限度地吸纳各方智慧和力量。 三是注重人民陪审员培训和管理,制定印发了《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规定(试行)》,明确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纪律、司法礼仪要求,确保增补选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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