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清远传媒网 > 清远新闻 > 正文

全市预算工作会议召开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4-11-10 11:29:21   作者:李敏超

“很多部门往往重资金、轻管理,只想着向财政要更多的钱,往往忽视了资金的管理,尤其是财政绩效管理。”2014年11月7日举行的全市预算工作会议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曾贤林表示,将强化预算绩效问责,对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未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的,要对相关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

当天的会议学习贯彻了新《预算法》的相关内容,并部署了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并重新颁布修订后的预算法,《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曾贤林指出,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预算工作的重要性,领会财税体制改革及预算管理新政策、新精神,进一步认识加强预算管理的重要性;从关键和薄弱的环节全面推进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用法治和严谨的精神去落实执行预算管理工作。“今天来的都是一级单位,你们回去之后,必须把今天的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到下属部门。”

三季度以来,我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连续4个月实现两位数的平稳增长。截至2014年10月份,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78.63亿元,同比增长11.37%,完成年初预算的77.12%,落后时间进度6.21个百分点。

2015年的财政预算报告中,我市将在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4本预算”的基础上,增加政府性债务预算,细化土地收支预算。

我市将建立预算支出执行进度通报制度,对于预算执行不力,支出进度连续倒数的,采取调研或约谈等方式,查找原因并加以改进;建立预算支出执行与预算编制相挂钩制度。对经常性项目执行率低于60%的项目将核减下年度预算40%,低于50%的核减50%。此外,市财政局表示,将硬化预算约束,除救灾等应急支出外,一般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一些必须出台的政策,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

贯彻新《预算法》,清远将这样做——

财政公开:专项资金信息亦将公开

新《预算法》开篇就将“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作为立法的目的。可以说预算的透明度,是新《预算法》一核心价值。新《预算法》围绕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从范围、主体、时限等方面都做了全面的规定。

我市在财政公开方面走在了全省的前列。2014年初举行的市两会上,全市196个市级部门的预决算案及“三公”支出情况首次提交给市人大代表审议;同时,市财政局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审查的财政预算草案中,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构成的全口径预算,首次实现同步上会、同步接受人大审查、同步向社会公开。

2014年7月份发布的“2014年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中,清远的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在全国289个地级以上城市排名第19位,在省内排名第4。

钟鸿辉表示,目前社会、媒体对于预决算公开、特别是“三公”经费公开十分的关注,市本级在2014年已经全面实施预决算公开工作,并做到三个统一“统一时间、统一格式、统一方式”,尽管在内容和说明上还有很多需要细化和改进的地方,但媒体和群众反响基本上还是正面的。“但是到目前为止,县区一级该项工作开展的情况并不理想,特别是决算公开,希望各个县区回去后,要好好谋划好该项工作。”

钟鸿辉同时透露,近日举行的市委常委会通过的加强市本级预算管理的意见,市财政将建立专项资金公开目录,纳入公开范围的专项资金,其资金分配的依据、使用单位、金额、具体用途等信息均要在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示,确保各类资金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全面提高资金的透明度。

预算绩效管理:专项资金连续两年差评将不予立项

《预算法》第三十二条首次提出绩效目标管理的问题。

在清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预算管理的意见》也对绩效管理提出明确规定,要求增加各部门的预算绩效意识,并增加了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的责任。“今后,市财政将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实现专项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绩效评价。”钟鸿辉表示,今后各部门设立专项资金超过50万元的,全部要申报绩效目标,经绩效评价通过后进入项目库,项目实施过程跟踪阶段目标落实情况;对已实施的超过100万元以上项目进行年度重点评价,年度财政支出项目评价评为“低”、“差”,且整改不到位的项目,相应核减预算、合并项目,对于连续两年被评为“低”、“差”的项目不予立项。

此外,市本级将建立预算支出执行与预算编制相挂钩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机制,对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预算单位,将核减其下年度预算经费。对经常性项目执行率低于60%的项目安排下年度预算时核减40%,执行率低于50%的项目安排下年度预算时核减50%。

■曾贤林:预算信息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应及时、主动公开

“每个部门对于财政的每一笔钱,用去了哪里?效果怎么样?都要一清二楚。”曾贤林指出,我市将对财政绩效管理研究出台措施,探索财政绩效评价机制,杜绝资金浪费。

曾贤林同时要求,要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将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挂钩,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与部门管理相结合,作为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照指标;要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强化预算绩效问责,对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未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的,要对相关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

而推进预算公开方面,曾贤林指出,各预算单位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对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应及时、主动公开,特别是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群众比较关心的项目资金进行公开。“纳入公开范围的专项资金,其资金分配的依据、使用单位、金额、具体用途等信息均要在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示,确保各类资金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全面提高资金的透明度。”

(编辑:清远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