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网友发帖称“清城东门塘怀疑被市保健院污染及有人捞卖塘鱼”一事,清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10月14日公布塘鱼抽查结果和事件处置情况:市保健院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东门塘并没有受到污染。而塘鱼也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清城区食安办《东门塘塘鱼捞卖事件的跟踪处置情况公布》称,清远市妇幼保健院院内,设有独立污水处理站,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并未发现有外排至东门塘。医院在靠近东门塘方向的停车场,设有雨水排涝口,并非污水排放口。据清远市妇幼保健院提供的《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报告》(2014年7月、8月)显示,医院排入市政管网的废水pH、总余氯、沙门氏菌、志贺氏菌、粪大肠菌群等检测结果,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要求。 据《情况公布》称,东门塘业主未申请渔业水质检测,未经渔业准入许可持证养殖,塘鱼捞卖属于非法养殖、非法捕捞,农业部门已当场责令禁止塘鱼捕捞,并对塘水采样进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将尽快公布。清城区农业局已按照负责食用农(水)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对东门塘塘鱼进行抽样送检,检验结果将尽快公布。 据《情况公布》称,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现场出售的塘鱼进行抽样送检,经国家级检测中心检测,铅、无机砷、镉、甲基汞等项目检测结果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的要求。 此前,当网友在网上发帖后,清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10日紧急召集区农业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凤城街道食安办等单位召开紧急处置会议,要求迅速查明事件真相。会后,相关职能部门迅速对塘鱼进行抽样送检。 据清城区凤城街道办事处古城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梁其栋介绍,清城东门塘已有100多年历史。十多年前,东门塘一直由古城村委会管理,用于养殖塘鱼。后来,东门塘出租给锦绣清城开发商。之后,塘鱼一直处在自生自灭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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