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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设1050万专项资金扶持外贸发展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4-10-16 10:51:29   作者:卢俊

至2014年底,我市将安排105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支持外贸稳定发展。10月13日举行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清远市支持外贸稳增长政策扶持方案》(下称《方案》)获得原则通过,我市将多种方式和政策,全力支持外贸发展。其中,资金扶持方面,我市将安排1050万元奖励优势进出口企业,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并鼓励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方案》的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各县(市、区)、高新区将结合实际情况出台配套政策。

建立不予实施出口直通放行货物负面清单

《方案》要求,根据我市重点外贸企业名单,各县(市、区)、高新区外贸主管部门局领导对列入名单的企业进行重点跟踪,每月以快报形式报送相关情况,建立重点外贸企业联系责任制度。要求各单位责任到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对重点企业确保政策宣传落实到位、困难解决到位、相关扶持资金申报到位。

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优化检验检疫流程方面,将加快实现“一站式”服务,无障碍通关,提高通关效率;减少出口商品检验的商品种类,扩大直通放行范围,建立不予实施出口直通放行货物的负面清单,对于清单以外的货物一律实施直通放行。对质量诚信好的企业实施快核快放等便利化通关模式。

同时,将通过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对申报单证齐全真实、对应单证的电子信息准确无误且审核无发现骗税疑点的出口业务,确保及时足额退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拓宽进出口企业的投融资渠道,搭建和强化“政银担企”合作平台,缓解外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市财政安排200万推动实施跨境电子商务规划

对于优势进出口企业,《方案》除了政策方面的扶持,市财政安排700万元资金,对具备一定规模、实力的企业提高贸易进出口额给予扶持。

《方案》同时提出,市财政安排200万元,用于推动我市实施跨境电子商务规划,积极引进并扶持重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及企业,推动外贸企业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业务对接,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基地和集聚区。

对于新建的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和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有进出口业绩和税收贡献并通过认定的:在省财政按照《广东省稳增长调结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的基础上,市财政安排100万元对2014年度经市商务局认定符合清远市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且当年进出口实绩超过1000万美元的企业进行奖励(如当年获得省级相同项目奖励则市不重复奖励)。

同时,市财政将安排100万元,支持企业利用经市商务局专文认定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奖励资金不得超过企业申报项日总金额,单个企业最高奖励3万元。

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最高补20%保费

出口信用保险被喻为外贸企业的“保护伞”。为鼓励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方案》表示,对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在省级出口信用保险专项资金的支持基础上,市财政安排50万元支持,对参保企业给予其实际缴纳的保费最高20%的财政资助,奖励资金不得超过企业投保总金额,单家企业所获财政资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而在鼓励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方面,《方案》提出,在企业相关项目获得省资金扶持的基础上,市财政安排100万元,对我市注册的从事加工贸易的外商投资、国有、民营等企业,开展研发机构项目、自主品牌与知识产权项目进行支持。

(编辑:清远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