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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远市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4-09-22 10:15:43   作者:卢俊

按: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市委常委会聚焦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查摆剖析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经集体讨论审议,制定了《中共清远市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现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为做好市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扎实成效,做到立行立改、善做善成,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根据《中共清远市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台账》,研究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整改政治敏感性和大局观念不强的问题

2014年年底前,开展一次以党章和党内法规为主题的市委常委集中学习,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各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在思想上、政治上与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不得发表与中央和省委已经作出的决策不一致的言论。坚决抵制有损党的权威和形象的言论,及时制止一些捕风捉影的议论。(葛长伟同志负责,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纪委、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参与办理)

二.整改和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

加强对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全面深化改革、整改违法用地、经济结构调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确保政令畅通,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决策部署上打折扣。统筹市委、市政府督查工作力量,加强督查落实,把上级工作思路和本级工作部署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执行过程不跑偏走样。下大力气抓好整改违法用地、加强环境保护等工作,确保取得明显成效。加强干部考评,优先选拔推荐执行上级指示坚决、善学习负责任敢担当的好干部。规范干部履职行为,对工作执行不力、落实不严的干部,严格进行问责。抓好思想教育和宣传发动,引导干部自觉执行上级决定,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葛长伟同志负责,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参与办理)

三.整改理论武装抓得不紧的问题

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科学制定学习计划,每年组织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少于3次,市委常委集中学习会不少于8次,干部大讲堂活动不少于4次。加强理论联系实际,着重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振兴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深入研究,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举措。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辅导、组织宣讲等形式,推动学习贯彻工作由机关向基层延伸,由领导干部向党员群众延伸,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葛长伟同志负责,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参与办理)

四.整改执行党内政治生活纪律不够严格的问题

每年至少召开1次高质量的市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建立市委常委班子谈心谈话制度,市委书记每年与常委班子成员、县(市、区)党委书记开展1次以上谈心谈话;市委常委班子成员每年相互开展1次以上谈心谈话。严格遵守领导干部过双重党组织生活等纪律,细化健全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工作制度。(葛长伟同志负责,各市委常委执行,市纪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室参与办理)

五.整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严的问题

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重大问题由市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审核市委常委会会议议题,未经研究并形成成熟意见的议题,不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市委常委会集体审议前,市委常委认真审阅会议材料,深入研究分析和充分酝酿,全面了解掌握情况,审议时充分发表意见,参与集体决策。(葛长伟同志负责,市委办公室牵头,市委组织部参与办理)

六.整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时没有充分发挥表率带头作用的问题

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转变工作作风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市委常委会的重要工作,以身作则、带头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实施办法、市实施意见,严守出国(境)、用车、住房、公务接待等纪律,对照八项规定一项一项抓落实。完善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监督机制,坚决曝光和严肃查处顶风作案的违纪违法行为,维护制度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执行八项规定情况的监督和教育引导。下基层调研时,坚决纠正超标准接待等问题。(邓梁波同志负责,各市委常委执行,市纪委牵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机关事务局、市接待办参与办理)

七.整改反腐倡廉工作抓得不实的问题

带头遵守廉政准则,自觉净化生活圈、社交圈,切实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公职人员行为限制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等制度规定。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邓梁波同志负责,各市委常委执行,市纪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参与办理)

八.整改政绩观出现偏差的问题

坚持遵循经济规律的科学发展、遵循自然规律的可持续发展、遵循社会规律的包容性发展,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为清远未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破除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的观念,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充分考虑我市实际情况,不提不切实际的概念、目标和口号,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发展经济的导向,按照市第六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思路,坚定不移推进转型升级。坚持用结果说话,对照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工作考核指标,突出各地的功能定位,完善和简化市对县的考核评价办法,梳理归并考核检查项目,将考核结果与工作实绩挂钩,引导干部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真抓实干、干事创业上。严肃查究统计违法行为,严禁数字“注水”,确保严格依法统计,坚决纠正各种虚报多报、瞒报少报行为。(葛长伟同志负责,各市委常委执行,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市统计局办理)

九.整改“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问题

认真落实《清远市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认真清理各种急功近利、好大喜功、超过财政承受能力的财政性工程或事项,清理数据弄虚作假以及制造假情况、假典型、假业绩的行为。督促各地各相关单位设立举报电话和网页专栏,通过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立重点整治事项台账,开展自查自纠。指导各地各有关单位于2014年10月底前完成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建章立制计划。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重点督查各地各有关单位的整治事项台账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工程、事项等整改落实情况,剖析问题原因,推进工作落实。(曾贤林同志负责,市发展改革局、市监察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参与办理)

十.整改倾听群众意见不够深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