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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报、瞒报统计数据也是统计违法行为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4-09-19 10:18:36   作者:卢俊

统计工作不仅是国民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晴雨表”,也是实行科学决策和加强政府服务的重要基础,更是宏观调控和监测体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2014年9月19日是第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2014年以来,清远市统计局围绕省依法治理工作重点和全市依法治统的工作要求,以构建和谐统计为宗旨,以法制宣传教育为重点,以执法检查为手段,以规范统计法制环境、促进依法统计为目标,把“不出假数、真实可信”作为统计部门的价值导向,依法独立履行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努力实现统计数据的真实可信。

针对我市出现的个别单位和企业对统计工作不重视、出现瞒报漏报等现象,市统计局通过走访调研,分析查摆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企业拒报、瞒报统计数据是统计违法行为,我们一定会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保证统计数据的完整、真实、准确。”市统计局表示。

问题:个别单位责任意识淡薄、工作措施不力

“前段时间,针对我市的统计问题,跑了几个县(市、区)调研,从调研结果来看,发现有些企业存在漏报、少报、不会报的现象。”2014年6月30日举行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曾贤林曾表示,目前不少企业存在对统计工作不重视的情况,导致我市的一些经济数据偏低。市长江凌当日也表示,目前清远的统计执法仍需加强。

市统计局分析,我市的部分统计数据没有全面真实反映我市目前的经济运行情况,在于很多应有的数没有统上来,存在瞒报漏报现象,没能做到应统尽统。“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我们认真反思了近两年的统计工作,通过分析查摆,大家认为目前统计工作中存在数据不实,瞒报漏报的主观原因责任意识淡薄、工作措施不力、部门缺乏沟通、基层统计缺位等。”市统计局介绍。

责任意识淡薄方面,统计工作在清理统计虚增水份的工作中,只注重清理前期虚报的企业数据和规避恪守统计联网直报“四条红线”,但忽略了对企业存在瞒报漏报行为的监督,使得近两年企业瞒报漏报行为时有发生。

同时,随着前两年统计四大工程的开展和深入,统计数据上报的手段越来越现代化、流程越来越规范,修改手续越来越繁琐,使得统计部门对数据的监控难度越来越大,现有的工作措施明显乏力。

部门沟通方面,由于统计数据涉及到市直二十多个部门,每个部门的数据都不同程度地影响GDP的增长,而各级统计部门不注重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对部门填报的数据缺乏指导,部门也没意识到本部门统计数据对GDP的影响程度,对数据的重要性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GDP的核算。

基层统计缺位方面,这几年取消乡镇考核后,一些乡镇不重视统计站的建设,统计站的机构虽然还有,但人员也从专职变成了兼职;基层统计人员责任心不强,对企业报表填报工作指导帮助不够,由得企业任填任报,数据质量难以保证,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瞒报漏报现象发生。

措施:建立统计包干责任制、确保数据质量

为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增强数据协调性,提高统计数据质量,2014年5月,市政府成立了“统计指标分析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将根据我市统计工作,进一步强化统计指标监测预警,做好分析监测工作,保持与各部门关于统计信息的沟通交流以及收集与GDP核算相关的指标数据,密切关注金融、税务、财政和交通运输、邮政、通信等指标的变化,夯实统计数据的来源基础,进一步提高和完善统计服务水平。据悉,至目前,“联席会议”共召开了三次,分析和研究了我市经济指标的相关工作。

同时,市统计局建立了统计数据质量包干责任制,规定了局长及各分管领导分别对各自联系督促的县区及部门的统计数据质量负责。如果某个县市区及部门的数据出了问题,则对所负责的领导进行问责。同时该制度还要求各县(市、区)统计局和乡镇街道统计站也要参照市局的做法,相应建立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层层配合、层层落实,把数据质量责任明确到人到岗,扎实把我市统计数据质量促上去。

而为了保证数据质量,市统计局建立了统计数据联审制度,加强对统计数据质量的有效控制。制度规定,各统计专业在上报统计数据前,应先进行初步评估,并提出初评意见,提交联审小组审议,所有数据经联审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上报省局。在省局认定反馈各专业数据后,各科室则应及时对县(市、区)数据进行评估认定,并及时向局联审小组汇报,对于变动比较大的数据,要说明原因。

2014年6月,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曾贤林为组长,市统计局局长杨红为副组长的督查组,于6月18日起分赴各县(市、区)开展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督查,通过走访企业、分析指标、查找漏洞等形式,对全市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的督促指导,并以约谈的形式向各县(市、区)政府的主要领导传达了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的要求,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与此同时,我市对统计工作开展亮剑执法,筹备成立了“清远市统计执法工作协调小组”和“清远市统计局统计违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对全市100多家企事业单位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执法过程中,市统计局直接统计执法检查六家企业,发现这些企业都均有不同程度的统计违法行为,市统计局及时纠正了一批统计资料不完整和数据不实、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从事统计工作的统计违法行为。

2014年6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曾贤林率领统计督导组到清城、清新区调研督导统计工作。

规划:故意瞒报、漏报坚决依法查处并曝光

“面对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如何加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真实地把各项数据统上来,真实地向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反映我们市的经济发展情况,这是摆在我们各级统计部门和全体统计人身上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市统计局表示,下半年将要围绕加强统计指标管理、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加强数据审核评估、沉下身子抓数据质量、大胆亮剑抓执法、强化基层统计工作、发挥部门统计作用、利用经普数据查找遗漏等八个方面,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自我加压,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做统计工作。

其中,大胆亮剑抓执法方面,市统计局要求,各县(市、区)及乡镇统计站也要实行数据质量包干负责制,哪个地方出现数据质量问题,特别是出现瞒报、漏报问题,就问责哪个责任人的责任。一方面要继续加大《统计法》及《统计法实施细则》的宣传,使《统计法》家喻户晓,使统计工作得到企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支持。另一方面要坚决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同时,“统计指标分析联席会议”将进行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对三到五个群众举报或平时工作中发现数据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典型企业进行执法。“发现有故意瞒报、漏报等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查处并予以曝光,以维护统计数据的严肃性,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可靠。”

(编辑:清远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