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清远传媒网 > 清远新闻 > 正文

清城区检察院4年纠正漏捕67人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4-09-16 11:31:29   作者:卢俊

2011年至2014年8月,该院共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67人,均已执行逮捕,其中45人已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团伙、系列犯罪案件涉案人员多、犯罪事实多、交叉作案,取证难、证据之间容易出现矛盾。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往往存在重视眼前犯罪事实、轻视以前犯罪事实;重主犯、轻从犯,以及怕久拖不决、草率结案等现象。

清城区检察院坚持把重大犯罪案件,尤其是重大团伙系列犯罪案件作为侦查监督工作重点,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将被遗漏的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如在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某、江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时,发现漏捕朱某等12名共犯,因此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提请逮捕同案犯朱某等12人的建议书,已对9人作出逮捕决定。

2011年以来,清城区检察院向公安机关提出侦查提纲408份。同时,在审查批捕过程中,注重审查细节,推敲证据之间关系,对案情进行综合分析,防止发生遗漏犯罪嫌疑人的现象。如在审查批捕犯罪嫌疑人黎某锋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时,发现漏捕共犯,因此,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提请逮捕同案犯的建议书,已对其作出逮捕决定。

(编辑:清远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