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2014年9月12日下午,全省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重申了这一要求。 会议传达了中央纪委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并对全省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阶段性总结。广州、深圳、佛山等8个地市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反腐败实际成效是试点工作最重要的体现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指出,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重点是要解决下级党委不让查案、不想查案,下级纪委不敢查案、不会查案和不规范查案的问题,核心是促进各级纪委依纪依法、安全文明自主办案。他要求,全省要通过改革试点,使上级纪委更好地领导和支持下级纪委聚焦主业、履行职责,更好地指导和促进下级纪委排除干扰、查办案件,努力营造“想办案、能办案、敢办案、会办案、快办案、办成案”的良好氛围。同时,努力构筑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真正使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我们的试点工作做得怎么样,最重要体现在反腐败实际成效上、体现在惩治腐败新的成果上。特别是要看办案工作,改革前和改革后有什么区别、区别在哪里,有什么变化、变化有多大。”黄先耀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改革试点过程中,办案的力度是不是加大了,案件质量是不是更好了,效率是不是提高了,安全是不是保障了,这是衡量我们改革试点工作是否取得成效的最重要标志。 据统计,自开展改革试点以来(5月—8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度进一步加大,共立案4139件,与2013年同期相比增长61.2%,其中市级纪检监察机关621件,增长99.7%,县级纪检监察机关3436件,增长57.5%。 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必须同时报告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 会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邓梁波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了部署。 据邓梁波介绍,2014年5月,全省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市纪委成立了“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随后各县(市、区)也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地区改革试点工作。他指出,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的核心思想,是“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体现在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领导方面,上级纪委的领导将更加突出、更加明确、更加具体。 邓梁波强调,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要报告,案件查办也要报告,既要向同级党委报告,也要向上级纪委报告,而且强调必须“同时”报告。 邓梁波要求,各地要以试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线索清理和处置力度,消化线索存量。截至8月20日,我市收到各县(市、区)上报线索处置报告19件,案件查办拟立案报告4件,案件查办拟处分意见报告4件。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度进一步加大,截至8月30日,全市立案数量已达304件。 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2014年10月底结束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一系列明确的改革举措和要求,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2014年4月,中央纪委选取广东等5个省、3个部委开展为期半年的改革试点。其中,我省是唯一一个在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推开试点工作的省份。按照试点工作安排,试点到10月底结束。中央纪委将在试点基础上,出台《关于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于2015年在全国全面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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