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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法院一年半内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60件76人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4-09-11 14:36:24   作者:卢俊

清城区作为市中心区域,相应的刑事犯罪发案率也呈上升趋势。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占有相当比例。2013年至2014年6月,该区法院共审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60件76人。

“暴力刑犯罪现象突出,犯罪主体文化程度偏低,其中大多数是城乡辍学少年等。”清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张法官介绍,“盗抢犯罪主体近三成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是这类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

典型案例:少年持仿真枪抢劫获刑

2013年6月一个晚上,阿敏开摩托车搭载着好友阿婷来到了江滨公园,阿敏将车停放在河堤上锁后,与阿婷坐在河堤边聊天。晚上12点,阿敏叫上阿婷,向摩托车走去。

这时,有个戴口罩的男人正朝她们慢慢走来,手里还拿着一个黑色的物品。当阿敏将车钥匙插好准备发动摩托车离开的时候,那个男人已经走到离她的车头不到2米的地方,他突然举起手里的东西指着阿敏两人,要求她们后退,并不准阿敏拔下车钥匙。

阿敏这时才发现,“口罩男”手里举着一把枪。阿敏和阿婷不得不妥协,按照“口罩男”的要求慢慢后退。当她们后退了两三米后,“口罩男”迅速跳上摩托车逃离。阿敏和阿婷随即报警。随后,“口罩男”陈某被警方抓获,那把枪是仿真枪,陈还不满16岁。

清城区法院认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陈某是未成年人,本着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近日以抢劫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特点:涉案未成年人大多文化低,暴力型犯罪现象突出

清城区法院随机对60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抽样50件进行分析发现,犯罪主体的文化程度偏低,其中大多数是城镇辍学少年。

“50起案件共有未成年人涉罪人员55人,文化程度多集中在初中以下,其中初中文化程度41人,小学文化程度的10人,文盲1人,占涉罪未成年人总数的94.5%。”张法官说,这些人当中,在校生4人,绝大多数涉案人员初中毕业后辍学,未继续入学且无固定工作,混迹于社会,其普遍特点是:易冲动、经常出入网吧、无经济来源、易受诱惑。

暴力型犯罪现象比较突出,主要集中在抢劫、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案件上,共有26件,占抽样总数的52%。“部分暴力犯罪呈现出团伙犯罪的现象,其性质有向黑社会性质组织靠拢的趋势。”

共同犯罪现象比较突出,有20件,占抽查案件总数的40%,集中在有组织的财产型犯罪方面。其诱因主要是这些人大部分无事做,无钱用,容易产生通过不正当手段搞钱的想法,所得赃款主要用于吃饭、住宿、上网等个人消费。

涉毒犯罪占有相当比例,有17件,占抽样总数的34%。盗抢犯罪主体近三成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数量为27件,其中绝大部分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且出现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本地社会闲散人员合谋作案的现象”;团伙犯罪案件往往存在数罪现象,涉案未成年人往往不是只犯有单一罪名,如在抢劫罪中伴随着故意伤害罪。

原因:家庭功能的失调或丧失,往往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十分复杂,与社会环境、文化生活、经济发展、家庭环境及法制道德教育等各方面都有十分密切的关系。

张法官认为,家庭功能的失调或丧失,往往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单亲家庭会让孩子得不到完整的家庭温暖和教育,容易让孩子产生孤独、悲观等情绪,从而引发孩子犯罪。“对这些案件分析发现,无论是农村留守儿童还是留在打工父母身边的少年,往往因为疏于管教而沾染上恶习,走上了犯罪道路,”张法官同时也表示,管教孩子也要有正确方式,不能过分溺爱或拳脚相加,家长也不能有酗酒、争吵等不良习惯影响孩子。

不当的学校教育也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因素。“只重视升学率和分数,不重视道德和法制教育,这样,成绩差的学生从厌学到退学,走向社会后对各种不良思想、习惯侵蚀的抵御能力脆弱,极易冲动做事,不计后果。”

“还有社会的影响。”张法官说,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对思想单纯、幼稚,判断是非能力差,处于青春期的未成年人影响较大,“特别是从相对经济落后的农村来城市的未成年人,容易产生自卑、怨恨、仇富等心理,由于没有经济来源,很可能铤而走险,实施犯罪”。

预防:家庭、学校和社会需要共同努力

张法官认为,父母是未成年人的启蒙老师,家教非常重要。父母的一言一行对孩子影响很大,要为子女树立良好榜样,定期与子女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儿女心理状况,“切记不能采取棍棒式教育或放纵溺爱的教育方式”。

学校应注重培育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加强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加强对问题少年的关注力度,及时有针对性地开展辅导教育。

政府及其文化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网络、文化市场的管理与净化,加强监管;加大对涉及暴力、色情、犯罪等书刊、音像制品的打击力度等。

法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应注意讲究讯问、询问的方式和方法,突出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与此同时,法院还应认真做好审判工作的延伸,通过以案释法等有效形式,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编辑:清远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