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正式履行新职责,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并承担属地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的第一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紧紧围绕保障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的核心任务,注重打建并举,敢于创新、敢于亮剑,有效保障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 一、创建示范工程,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药品安全方面,在2012年清城区、清新区、佛冈县成功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的基础上,我市连南县、阳山县又向省局提出创建申请并获批复同意,两地各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目前创建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准备向省局申请验收。通过创建活动,全面规范和提升行业经营质量、管理水平。 食品安全方面,重点抓好10家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试点工程和30家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建设,在深入推进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的基础上体现创建与提高并举、巩固完善与创新发展同步的思路,突出特色和亮点,提高创建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增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消费者的信心。 二、保持高压打击,有效净化市场环境 一方面,有的放矢,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整顿。全市系统结合本地实际和当前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先后开展了食品安全“三打两整治”、医疗器械“五整治”、中药饮片生产专项整治、豆芽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不合格化妆品专项检查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各级政府以及公安、农业、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联合出击,围绕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整顿,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同时在治理整顿的过程中,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捣毁了一批制假售假黑窝点,打击处理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有效遏制了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另一方面,不断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1-7月份,全市系统共出动稽查执法人员15543人次,检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生产经营单位5315家次。全市共立案查处食品药品案件500宗,其中食品案件345宗、药品案件124宗、医疗器械案件15宗、保健食品案件12宗、化妆品案件4宗,涉案货值金额68.66万元,罚没款210.14万元。全市移送公安机关案件64宗,公安机关立案14宗,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0人,极大地震慑了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有力维护了我市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其中,4月3日,佛冈县局联合市调查组、县食安办、县公安局等部门的执法人员,以及高岗镇和当地村干部共60人,捣毁了位于高岗镇黄花冚村一鳄鱼养殖场使用疑似病死猪肉加工食品的非法加工场所,现场查获疑似病死猪肉约2.3吨,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 再次,不断完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制,积极拓宽投诉举报渠道。成功开通12331食品药品安全投诉服务热线而且并入12345政府服务热线,方便群众举报投诉。大力宣传和落实食品药品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的力量,为稽查打假提供有效可靠的线索来源。 全市系统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省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蹄疾步稳推进监管体制改革,初步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市、县、镇、村的监管体系,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责任体系建设,不断强化日常监管和探索监管长效机制,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保持良好,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为保持社会稳定,建设和谐幸福美丽新清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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