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秋节、国庆节临近,阳山县纪委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以“三坚决”狠刹节日不正之风,防止用公款购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以及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阳山县纪委要求坚决执行“八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月饼、送节礼;严禁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支付凭证和电子预付卡等;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相互宴请;严禁用公款或受私人之邀出入私人会所及接受馈赠的私人会所会员卡;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务车;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和其它变相违纪违规行为。 各级党员干部要坚决拒收拒送各类“红包”,对确实无法拒收或不能当场退回的“红包”,应在30天内以不署名或实名的方式,存入阳山县“廉政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阳山支行,账号:2018025109026401569,领取并保存相关凭证。对于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将以“零容忍”的态度进行严肃查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涉案人员予以实名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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