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2014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精神,努力营造食品药品安全消费环境,8月28日,市食安办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黎建华带领分管领导和市局药品流通监管科、食品市场监管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联合由清新局和清城局局长带领的区局检查组,开展了为期一天的集中联合检查行动。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清新农产品销售中心、清远宝源医药有限公司西药仓、清远春秋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东新特药业有限公司中药仓、城市广场益华百货、大参林连锁药店(倾城摩尔店)、学宫市场、双汇冷鲜肉专营店(学宫市场店)等十个单位进行检查。在食品安全检查方面,重点检查了月饼、水果嗜喱、冷冻食品、奶粉、生肉、鸡蛋、蔬菜、食用油、儿童食品、休闲食品等食品,检查了食品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台账登记等制度执行情况。在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检查方面,主要从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购进记录、购进票据,药品、医疗器械供货方资质,药品、医疗器械储藏条件,中药饮片进、存、销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通过现场检查督导,进一步强化了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下一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通知精神,开展一系列中秋国庆节前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尤其要加大月饼市场用陈旧原料或回收月饼进行生产加工和无证加工行为的检查力度,加强对乳制品、酒类、饮料、糕点、民俗特产食品、保健食品等节日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以及农贸市场、旅游景区、食品超市和承担重大接待任务的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中秋国庆佳节。(赖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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