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开始,响应创文的号召,我市交警支队和清城、清新交警大队开始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现主要针对清远摩的乱象突出的状况,在市区中心区域对摩的展开严厉治理。2014年8月26日,执法队在人民路与广清大道交汇处、连江路与人民路交汇处、中级人民法院附近、旧城先锋路和曙光路交汇处四处进行交通检查,一天之内,仅无证驾驶就查处12例。 非法加装太阳伞、不戴头盔、搭三人(超载)、闯红灯、随意掉头、不按道路行驶、逆行等,是现在我市摩托车最常见的问题,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也制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无证驾驶直接拘留10天,遮挡号牌扣12分,闯红灯或逆行扣6分,罚款200元,非法加装太阳伞罚款500元,不戴头盔罚款200元。市交警把每周的星期二、星期五定为统一行动日,清城、清新的交警大队也一起出动,平时还有不定时检查,采取流动和固定相结合的模式。 将规范行人过马路行为 对行人的不文明交通行为,此次活动中则主要以宣传为主,交警支队和交警大队还加强了宣传攻势,专门召集志愿者进行交通文明的宣传和劝导,并印制传单在主干道进行发放。 市交警将完善马路中间的护栏装置,规范行人过马路的行为,行人只能走斑马线,预计2014年内会实现。 交通文明是清远市创文的重要部分,除了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法外,也希望市民可以自觉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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