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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三清”工作方案已印发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4-08-27 10:30:39   作者:卢俊

清远市中小河流及重点小流域专项清理整治有了清晰路线图。2014年8月公布的相关工作方案提出,2014年起,用三年时间,对全市范围内极易受灾或受灾造成影响较大的中小河流及重点小流域开展“三清”工作,共涉及河流(河)段344条,2139公里。此工作仅清淤一项,就需投入资金约5.2亿元。

为全省4个先行试点市之一市长为整治小组组长

2014年5月的洪灾中,我市85个乡镇就有72个不同程度受灾。其中,灾情主要集中在支流的小流域。例如,受灾最严重的阳山,仅七拱河流域沿线就有三个乡镇12万群众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亿元。

小流域长期疏于清理被视为这场洪灾的“罪魁祸首”。2014年6月召开的全市三防会商会议提出,要将小流域治理作为我市三个根本性工程减灾的“头号工程”。

2014年8月,省启动山区河流流域综合整治建设,确定我市为全省4个先行试点市之一。

目前,我市已成立以市长江凌为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曾贤林及副市长谢杰斌、刘柏洪为副组长的“三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整治效果不明显将问责

《方案》称,此次河道“三清”专项行动主要是对北江支流、中小河流、小流域及山洪沟实施清障、清违、清淤工作,在必要河段利用合适的清淤料临时加固(修筑)堤防。河道清障是对河道内影响行洪的非法建设的码头、桥梁、道路、引道以及相关配套建筑等永久、临时涉河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倾倒在行洪通道内的垃圾渣土、其他堆积物、种植在河道内或管理范围内阻碍行洪的林木、高杆作物和经济作物等障碍物进行清除;河道清违是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物进行清除;河道清淤是对堆积在河道的淤泥、砂石、杂物等堆积物进行清除。

同时,《方案》明确提出,为确保“三清”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力推进,取得预期的成效,市政府将建立督查制度,监督检查各地的实施情况,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实施本方案中目标任务不明确、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地区将严格按规定予以问责。

2014年试点 2015年攻坚

根据《清远市中小河流及重点小流域“三清”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我市将从2014年7月起,用三年时间,对全市范围内极易受灾或受灾造成影响较大的200-3000平方公里集雨面积的中小河流及200平方公里以下的重点小流域开展“三清”工作,同时利用清淤料进行临时加固(修筑)堤防。

这一专项行动全市共需完成整治河流(河)段344条,长度2139公里,任务分三年完成,2014年开始试点,2015年为攻坚年,2016年收尾。其中,2014年各县(市、区)至少完成1条以上河流(河段)作为试点;2015年,任务明显加重,经初步估算,全市共需完成整治河流(河)段204条,长度1311公里;2016年,经初步估算,全市共需完成整治河流(河)段127条,长度625公里。

2014年5月30日,专程前来清远察看指导抗灾救灾工作的省长朱小丹就强调,要立足长远,把小流域的综合整治摆上全省水利建设总体规划的重中之重,力争三年内使清远等山区市实现小流域水利设施建设基本达标。

仅清淤就需约5.2亿元

此项“三清”工作需要的资金投入不菲。《方案》提到,仅河道清淤一项,全市共需清淤1750公里,按30万0公里考虑,全市河道清淤资金约需5.2亿元。这部分投入中,市级财政将补助20%,其余通过争取上级补助及地方政府设法解决。在上月召开的清远中小河流及重点小流域“三清”专项行动现场会上,副市长谢杰斌称,这方面资金,除市里的20%外,正在向省里争取50%以上的配套资金,各县负责20%,其余部分通过河砂采集的招投标解决。

而另外两项清障和清违则按管理原则由地方政府负责解决,市级以上财政不予补助。《方案》称,各地要想方设法、多渠道筹集河道“三清”专项整治资金,解决投入问题,除市级以上财政补助外,要落实好公共财政投入政策,充分发挥政府投入主渠道作用,逐年落实中小河流及重点小流域“三清”专项整治工作资金;进一步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采取BT、BOT等多种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对于清淤料有河砂的河道,结合河道采砂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河道进行清淤疏浚,清淤料由地方政府统筹处理。

除此之外,《方案》还提出,各级要健全河道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管理经费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后河道有人管理。

(编辑:清远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