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临近,月饼等应节食品逐渐进入销售旺季,为保障中秋食品市场稳定有序。8月15日,我局对辖区内食品市场中的月饼及酒类批发、零售经营户进行了重点检查;其中酒类批发、零售经营户18户,月饼批发、经营户7户。在检查中发现部分月饼及酒类经营户未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未查验供应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且台账登记不完善;其次,部分进口酒类商品无中文标签或中文标签不全,无相关进口的检验检疫证明,且标签上违反规定注“特供”“专供”等字样;酒类批发经营者批发酒类商品时未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没有做到单货相符。针对存在问题,该局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一是对检查发现无中文标签或不全、无检验检疫证明的2户酒类经营的相关问题产品进行扣押处理,共3个品种,6个批次;二是责令相关经营户立即整改,对存在销售“三无”月饼及酒类商品的经销商坚决予以查处,责令停业整改;三是协助18户酒类经营户建立和执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监督落实酒类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四是开展月饼及酒类商品安全专项抽检工作,加大对月饼及酒类产品的抽检力度,对不合格商品要求经营户立即下架,依法处理。(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庄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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