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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召开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会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4-08-15 10:08:29   作者:卢俊

◎2014年上半年,全市查处了6名处级干部41名科级干部,并对中央巡视组转交的27件信访案件开展核查,25件已转立案或办结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工作力量和资源上继续向查办案件这一主业倾斜,办案空白的派驻机构和纪检组、办案室要向市纪委主要领导专题说明情况

◎2014年下半年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撤并执法、党廉、综合、效能、预防腐败、小汽车定编6个室,新设党风政风室和干部监督室2个工作室,增设4个纪检监察室,以更好地聚焦中心任务,抓好主业主责

“各级纪委书记一律不准参与除纪检监察工作之外的其他分工,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2014年8月14日上午召开的市纪委监察局机关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邓梁波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厘清职责,把工作着力点放在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严厉惩治腐败。

医疗卫生、工程建设、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发案率较高

2014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查处顶风违纪、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市纪委副书记刘新明通报案件查办情况时提到,2014年上半年,全市查处了6名处级干部、41名科级干部,并对中央巡视组转交的27件信访案件开展核查,25件已转立案或办结。

尽管我市腐败案件查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邓梁波指出,一些地方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党员干部还不同程度存在“四风”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我市的医疗卫生、工程建设、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发案率仍然比较高,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监督仍比较薄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成效不理想,办法不多,措施不力。

鉴于当前反腐倡廉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市预防腐败局局长严名山在总结2014年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时提出,除了要切实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还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严肃查处用公款“吃喝玩乐”、滥发钱物、违规举办庆典和检查考核评比表彰活动等问题;推进整治收送“红包”礼金、领导干部违规打高尔夫球、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公款“大吃大喝”等7项作风突出问题的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

管理: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增设4个纪检监察室,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刘新明表示,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工作力量和资源上继续向查办案件这一主业倾斜。2014年第三季度,市纪委将对信访举办多、案件数量少、办案数量与信访件不成比例的,以及案件增幅最低的3个县(市、区)纪委书记进行约谈督促;办案空白的派驻机构和纪检组、办案室则要向市纪委主要领导专题说明情况。体制改革是2014年下半年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的举措之一。邓梁波透露,市纪委市监察局2014年下半年将全力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在保持原有处室总数不变的情况下,撤并执法、党廉、综合、效能、预防腐败、小汽车定编6个室,新设党风政风室和干部监督室2个工作室,增设4个纪检监察室,以更好地聚焦中心任务,抓好主业主责。他还要求,各地要按照“突出主业、理顺关系、减少交叉”的原则,进一步厘清纪检监察机关职责。“纪委书记一律不准参与除纪检监察工作之外的其他分工,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利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有利时机,把工作着力点放在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切实做到到位不越位、牵头不包办、督促不替代。

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泄露秘密、以案谋私、滥用职权等违纪违法行为

邓梁波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要“正”别人的风,也要“正”自己的风,切实解决纪检监察干部中存在的作风散漫、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严名山也表示,当前,一些纪检监察机关对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认识还不到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作风漂浮、口大气粗问题仍没有很好解决。他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要坚决调离。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执纪不严等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泄露秘密、以案谋私、滥用职权等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坚决防止出现“灯下黑”。“打铁还需自身硬”,刘新明认为,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办案人员要严格执行“四个不准”:不准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不准滥权、越权批办、催办、干预或打听案件处理等事项,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和关系案,不准跑风漏气、泄露线索和案件秘密。

涉腐网络舆情如何处置? 应对:网络反映且确实存在的腐败现象要及时果断查处

邓梁波表示,网络信息的传播速度、网民的参与程度、影响力的扩张程度都前所未有,“网络事件”往往对反腐败工作形成“倒逼”态势,对查办案件工作提出了新的考验。他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密切关注媒体和网络舆情中反映的有关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热点问题,及时监控、科学分析、审慎处理。对于网络反映情况与现实情况大体相符、确实存在腐败现象的,要及时、果断地查处;对于一些网民因不了解情况而炒作的网络热点问题,要及时查清并公布真相,消除误解,引导舆论;对于通过网络造谣以达到个人目的的,要予以澄清、保护干部,并依纪依法追究造谣者的责任。

如何加强对村务工作的监督? 应对: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要一查到底

近年来,村级违纪腐败案例发案率高居不下,既侵害了群众利益,又损害了政府形象。邓梁波要求,全市各行政村要全面推行村监会“四化”监督工作新机制,从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级财务、村级资源资产管理四个方面分别制定监督流程图,明确各项监督工作的关键环节和监督要点,对村务监督实现内容具体化、操作精细化、履职全程化和处置规范化的“四化”运作,促进农村基层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对于村级重大事项,则必须按照“三议两公开一监督”的程序进行决策和监督。“三议”即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一监督”即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邓梁波强调,各地要全面推广佛冈、连州等地开展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夜访”和集墟日接访制度。同时,加大涉农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村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要一查到底,严肃问责,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编辑:清远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