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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执法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4-07-30 19:27:03   作者:卢俊

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贯彻落实“两法衔接”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与清城区公安分局联合行动,端掉毒豆芽小作坊5个,查封生猪非法私宰场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4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快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及其相关制度建设。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履行日常监管职能的同时,更加大打击违法行为的力度,与公安、司法机关加强联系,并积极通报行政执法、移送案件、立案、撤案等情况和数据,确保实现信息互通,有效打击违法犯罪。

执法人员在毒豆芽窝点做现场笔录

四街镇统一行动,端掉五个小作坊

2014年4月15日下午,清远市、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清远市农业局、清城区公安分局联合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到清城区凤城街道办沙田居委会白石塘村进行检查。发现1个小作坊正在违法生产豆芽,并发现豆芽多效增白王(多功能生长素)、泡豆王、无根豆芽生长剂、培育无根豆芽专用剂、头孢氨卡胶囊、赤霉酸、特效豆芽防腐菌剂、6—苄基腺嘌呤植物生长调节剂等违法化学添加药剂一批。执法人员将现场的豆芽半成品和成品进行采样和查封,并将上述化学药剂送往广州分析测试中心进行检验,将豆芽制作原料全部扣押。当日,松岗派出所执法人员将1名涉案人员带往派出所进行调查。

2014年7月11日上午,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清远市农业局、清城区公安分局、清城区农业局和相关街(镇),组织执法人员到清城区东城街道、洲心街道、源潭镇进行检查。发现3个小作坊正在违法生产豆芽,并发现牙菌清、668豆芽王1号、头孢氨苄胶囊、无根水、植物生长调节剂等违法化学添加药品,执法人员将现场豆芽半成品和成品进行采样和查封,并将上述化学药剂送往相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将豆芽制作原料全部扣押。派出所执法人员将涉案人员带往派出所进行调查。

2014年7月21日上午,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清城区公安局分局上廓派出所执法人员联合,到清城区凤城街道办沙田居委会田心村进行检查。发现1个小作坊正在违法生产豆芽,并发现赤霉酸、疑似无根水违法化学添加药剂一批。执法人员立即将现场豆芽半成品和成品进行采样并查封,并将上述两种化学药剂送往相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将豆芽制作原料全部扣押。上廓派出所执法人员将涉案人员带往派出所进行调查。据了解,此次毒豆芽打假行动是在与清城区公安分局信息互通的基础上,统一部署,联合行动,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大大提高了破案效率。7月21日抓获涉案人员2人,缴获车辆1辆,7月22日抓获涉案人员1人。目前,所有涉案人员都已缉拿归案,五个毒豆芽小作坊已被查封,避免毒豆芽继续流入市场,危害人民健康。

多部门联合,查获大型生猪私宰案

经群众举报,2014年5月14日下午16时30分,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清城区屠宰办、清城区动物检疫所和清城区凤城街道办以及松岗派出所的执法人员,到清城区凤城街道办田龙七村上高寮的生猪私宰场进行稽查。经清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兽医检验,确认该场内全部猪产品为未经检疫的死因不明的猪肉。执法人员对该私宰场进行查封并作初步的消毒措施,动物检疫部门对上述的猪肉进行了采样。当天,松岗派出所民警将抓获的涉案人员带回派出所调查。

2014年5月16日,城区食药监局会同凤城街道办、清城区动物检疫所等部门对上述检查发现的问题猪肉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将私宰场使用的冰柜、磅秤和屠宰刀具等原地固定,就地销毁,阻止了大量的病死猪肉流入市场。

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食品药品安全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每一个环节都不容忽视,这不仅需要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司法机关的互相配合,也需要老百姓的关心和维权意识。”

目前,清城区已完成“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并开通运行,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案件的网上移送、网上办理、网上咨询、执法动态交流和监督。此外,群众发现违法情况可以向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763-3933611。

(编辑:清远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