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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财政拨付第四批乡村公园考核奖励款263万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4-07-29 15:25:03   作者:卢俊

2014年7月,佛冈县财政局拨付第四批乡村公园考核奖励款,共计263万元。

佛冈县委、县政府于2011年起,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农村公园建设。对符合《佛冈县农村公园建设奖励标准》的农村公园分类给予奖励,其中第一类奖励10万元,第二类奖励8万元,第三类奖励5万元。

近几年,各行政村、自然村结合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成一大批乡村公园,可谓是“硕果累累”。乡村公园是农村居民娱乐、健身、休闲的活动场所,是农村基层宣传、文化、教育的重要阵地,体现自然、亮丽、宜居、和谐的新农村。农村公园考评工作小组于2014年1月,对该县第四批申报奖励的35个乡村公园进行现场考核和评审,对照《佛冈县农村公园建设奖励标准》十项标准,评出32个符合奖励条件的乡村公园。

(编辑:清远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