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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通知各施工及监理企业切实做好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4-07-15 11:02:31   作者:卢俊

2014年7月10日,市住建局向全市各建筑工地发出通知(),所有在建工程工地减少高温时段露天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轻劳动强度。温度超过37℃无法采取降温措施时,暂停11时至15时高温时段露天作业和高处作业,对不重视此项工作的企业,将进行通报批评。

根据通知规定,当天气预报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接近或达到35℃或已达到35℃以上)时,应注意施工现场防暑降温,避免工人长时间户外或者高温条件下作业,同时加强防暑降温保健知识的宣传。当天气预报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至37℃以上)时,每天11时至15时的时段为防止工人因高温疲倦乏力、劳累过度等导致意外事故发生应避免户外施工作业,平时应多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中暑急救知识培训,并应在施工现场供应足够的茶水、绿豆汤等防暑降温饮料及配备急救器材和药品,对露天作业集中和固定的场所应搭设歇凉棚防止热辐射并经常洒水降温,对生活、办公区还应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和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设备负载过大而引发的火灾。当天气预报发布高温红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到39℃以上)时,应特别注意防火并停止一切户外露天作业。

住建部门要求全市各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应坚持每日收听、收看天气预报,有条件的可定制天气预报手机短信,并根据天气的情况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使工作措施到位、任务到人。

全市各地住建部门将定期组织人员对各施工现场防暑降温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天气预报记录、防暑降温药品和用品及急救器材、药品等。对不重视此项工作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因工作不落实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企业及人员的责任。

(编辑:清远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