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评选结果已出炉。我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城区、阳山县城区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广东省文明县城(城区)”称号,清远海事局、阳山县人民检察院被授予“广东省文明单位”,清新区太和镇被授予“广东省文明村镇”。 先进单位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城区 经过多年来的推进,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的县城面貌焕然一新,基础设施日益完善,社会秩序持续好转,人居环境更加优化,市民素质明显提高,幸福指数大幅提升,全县社会经济保持持续增长。其中,县城吉田镇于2002年获得“广东省卫生镇”荣誉称号,并保持至今,创建全国卫生县城进入待考核阶段。 阳山县城区 近年来,阳山县围绕“建设幸福美丽阳山”的目标,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县城环境面貌和广大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以及精神风貌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并先后荣获“广东省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城”、“广东省卫生县城”、“广东省林业生态县”等荣誉称号。 清远海事局 近年来,清远海事局开展“满意海事”窗口服务活动,落实“三个一”服务承诺,推出海事绿色快捷通道、外网信息服务平台、EMS快递服务等利民举措,群众满意度达到96%。与清远广播电视台合作创办《水上安全信息》栏目,让船员实时了解辖区通航环境和天气预警,让水上安全服务走进万家。同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出台《清远市渡口渡船管理办法》,组织开展送安全进渡口和“打造平安水上校巴”活动,得到了人民日报等各路媒体的广泛报道。 阳山县人民检察院 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先后荣获全省“三打”专项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两房建设”先进集体、广东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第五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两年共查处贪污贿赂犯罪28件39人、渎职侵权犯罪8件11人,挽回经济损失700多万元,有罪判决率100%,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738次,发出预防检察建议200件,为阳山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政务环境。 清新区太和镇 太和镇是清新区人民政府所在地。近年来,通过创建省级文明镇,镇容镇貌焕然一新,科教文化事业持续繁荣,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社会风气和环境面貌不断改进,有效实现了精神和物质两个文明建设的双丰收。于2010年12月被评为“广东省卫生镇”,2012年4月被评为国家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并先后获“清新县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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