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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将对45家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监察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4-07-06 14:59:11   作者:卢俊

2014年清远全市计划对45家用能单位开展现场监察,重点瞄准企业淘汰落后电机情况。市经信局下发了《2014年清远市节能监察行动计划》,2014年我市除开展日常节能监察外,还开展重点电机使用企业淘汰落后电机情况、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及淘汰落后设备(工艺)、电机能效补贴专项资金项目使用情况等专项监察,以及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专项监察。

《计划》明确,对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数据真实性存在疑义、能耗指标不正常、数据报表涉嫌造假、不愿提供资料配合监察的,列为专项监察对象。另外,对未按要求淘汰低效电机的企业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将报省视同能耗限额标准低于30%执行惩罚性电价。

监察将分7大任务

《计划》表示,2014年全市计划对45家用能单位开展现场监察,其中市监察中心负责10家,各县(市、区)共完成35家。除开展日常节能监察外,还开展重点电机使用企业淘汰落后电机情况、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及淘汰落后设备(工艺)、电机能效补贴专项资金项目使用情况等专项监察,以及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专项监察。

根据安排,本次节能监察将分日常节能监察、重点电机使用企业淘汰落后电机情况专项监察、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及淘汰落后设备(工艺)专项监察、电机能效补贴专项资金项目使用情况专项监察、建筑领域节能专项监察、交通领域节能专项监察、公共机构节能专项监察等7大任务。

数据涉嫌造假 将列为专项监察对象

日常节能监察方面,将以“十二五”重点用能单位,特别是列入省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名单的企业为重点监察对象。

《计划》指出,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依法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对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数据真实性存在疑义、能耗指标不正常、数据报表涉嫌造假、不愿提供资料配合监察的,列为专项监察对象;对使用淘汰落后电机的企业限期整改,列入重点电机使用企业淘汰落后电机情况专项监察。

未按要求淘汰低效电机或被执行惩罚性电价

电机能效提升工作是我市重点节能工作之一。2014年2月,我市出台了《清远市电机能效提升(2013-2015年)及伺服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淘汰落后电机,推广高效电机使用。电机能效提升计划同时为本次监察的重点内容。根据《计划》,我市将对30家电机使用企业开展淘汰落后电机情况专项监察,重点监察年综合电耗500万千瓦时以上(含)的企业,监察内容为企业是否按照要求淘汰落后电机及高效电机使用情况。

《方案》明确,对未按要求淘汰低效电机的企业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将报省视同能耗限额标准低于30%执行惩罚性电价,通报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并进行公开曝光。对无法提供在用电机基本信息相关证明材料的,视同未按要求淘汰低效电机处理。

(编辑:清远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