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和“去垄断化”动真格。2014年6月底,市委、市政府印发《清远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加快社会组织改革”的工作任务,要求全市加快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在2014年底全面完成脱钩工作。 省级层面的《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方案》(下称《方案》)已经由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等部门研究制定出台。目前,我市该项工作正由市社工委正牵头制定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具体工作方案。 现状:我市99家行业协会商会98%已脱钩 市民政局的一份统计数据显示,我市现有在册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98家,市本级行业协会(商会)45家,行业协会(商会)平均每年以5%的速度递增,呈快速发展的势头。行业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2012年底,市民政局曾联合市社工委、市编办、市发改局、市法制局等部门,对全市行业协会、行业商会进行普查,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对未正常开展活动、有违规违法行为和管理混乱的社会组织,督促其限期整改,确保“去行政化”目标全面落到实处。 这次普查结果表明,我市100%的行业协会商会都做到自主发起成立,无行政部门将行业协会商会会员缴纳会费作为行政审批的条件。现99%的行业协会商会无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离退休三年以内的干部)兼职,脱钩率达98%。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在2014年底完成。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具体工作方案,并确保年底脱钩全面完成。 政策:存在三种情况的行业协会商会要进行脱钩 按照省《方案》的要求,全省各行业协会商会必须在人员、财务、资产、职能、机构等方面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在广东省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存在三种情况的,要进行脱钩(法律授权管理的除外):(一)与行政机关合署办公的;(二)与行政机关会计合账的;(三)现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兼任行业协会商会职务的。 《方案》提出,将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为目标,实现行业协会商会自愿发起、自选会长、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会务和无行政级别、无行政事业编制、无行政业务主管部门、无现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兼职;做到独立公正、行为规范、运作有序、代表性强、公信力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符合国际惯例,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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