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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推向市场化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4-07-04 10:12:26   作者:卢俊

2014年7月起,我市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长期以来的地域垄断宣告结束,2014年7月1日起,《清远市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市场化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

以往所有工程全部由市级住建部门组织的初步设计审查现在推向了市场化,政府投资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负责组织初步设计审查。房地产和其他经营性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由市住建局委托县(市)住建部门组织初步设计审查。该《办法》将实施一年,期满后看市场成效再决定修改细则继续执行还是更大深入推广市场化。

市场化后大中型项目谁来审查?政府投资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初步审查

根据《办法》,政府投资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包括县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初步设计审查。房地产和其他经营性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初步设计审查。市区(含高新区、清城区、清新区)范围内的房地产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继续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工业投资项目等其它经营性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委托高新区、清城区、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分别负责。

初步设计审查组织单位(部门)应当按照收集文件,组建评审专家组,拟定评审时间、地点,召开专家评审会,收集专家意见,出具审查结果,告知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程序开展初步设计审查工作。初步设计审查结论分为通过、修改后通过、不通过三种。

审查完成后,组织单位(部门)应当将审查结果告知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告知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初步审查主看什么内容?初步设计的主要指标是否符合立项批文的要求

初步设计的主要指标是否符合立项批文的总建筑面积规模、总投资规模、城乡规划、国土出让或划拨决定书中规定的土地开发建设和利用、环境保护、水务、消防、安全生产、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合同)要求;设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等内容。

审查中相关部门还会看设计是否合理,包括了四个方面: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经济美观、安全实用、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要求;重点审查初步设计中建筑节能、无障碍建设标准执行情况、光纤到户设计执行情况、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落实情况;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是否适用、可靠;设计方案是否进行了优化,是否有利于清洁生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艺方案是否成熟、可靠,选用设备是否先进、合理,是否优化。

如何组织评审专家?评审专家从审查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清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专家库实行统一管理。评审专家由长期从事并精通勘察、设计、科研、教学和管理的专家组成,并按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道路、桥梁、园林、环保、岩土、造价等相关专业进行分类。评审专家对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承担相应的审查责任。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补充或调整入库专家,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初步设计审查组织单位(部门)组织评审专家组时应在公布的审查专家库名单里随机抽取专家。如另行选择专家或专家库内的专家不能满足初步设计审查需要的,应提供该专家的相关证件及个人简历,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待纳入专家库后,方可参加初步设计审查。

另外,为了做到市场化“放得开、管得住”原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会另行组织专家抽查通过的初步设计审查文件,并将抽查情况记入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及专家的诚信记录。

(编辑:清远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