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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过“公述民评”发布述职报告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4-06-26 11:41:07   作者:卢俊

2014年6月25日,市纪委监察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述民评”板块,对外发布述职报告。报告显示,2014年上半年,全市立案查办违纪违法案件201件,涉及科级以上干部47名(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43人),挽回经济损失182.43多万元。

2014年上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暗访活动806次

2014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继续纠正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性住房、安全生产、政府采购、公务员考录等方面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了清新县政协副主席苏伟光滥用职权、收受贿赂案,阳山县教育局原局长黄志涛、原副局长毛光明收受贿赂案等一批影响较大的案件。

在“正风”行动方面,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暗访队伍共开展暗访活动806次,着力做到“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严格清理规范检查考核评比表彰活动、严格调研纪律要求、严格规范公务接待、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同时,加大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力度,取得了初步成效。

派驻纪检组人员的编制、工资、福利、住房公积金、社保、人事档案等收归市纪委市监察局管理

2014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理清纪检监察机关职责,把履行监督职能切入点从配合党委政府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党委政府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上来,把工作着力点放在督促有关责任部门、责任人抓执行、抓落实上,做到到位不越位、牵头不包办、督促不替代。目前,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出)机构改革已经启动,将对市纪委市监察局11个派驻(出)纪检组(不含公、检、法)人员的编制、工资、福利、住房公积金、社保、人事档案等由驻在单位管理,收归回市纪委市监察局管理,并将名称统一为“清远市纪委监察局第X派驻(出)纪检组”,改变了纪检组以前“看别人脸色说话监督难”的被动局面。

报告提出,2014年下半年,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办案力量,使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比例分别达到60%和70%。市纪委市监察局将调整内设机构,拟撤销党廉室、纠风室、执法室、效能室、监察综合室和小汽车定编室,新设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增设信息技术保障室和2个纪检监察室。

实名举报核查率达到100%,年结案率达到90%

报告称,半年来,我市反腐倡廉建设虽然取得新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一些地方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一些党员干部还不同程度存在“四风”及“庸懒散奢”等作风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现象仍然存在,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监督仍较薄弱;纪检监察机关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职能泛化问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量薄弱。

2014年下半年,市纪委监察局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各类案件,进一步提高案件核查的数量和质量,实现实名举报核查率达到100%,年结案率达到90%。同时,还将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以及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正风”行动,通过明查暗访、群众举报等方式,大力治理“庸懒散奢”等不良作风。

◎2014年的数据

●第一季度,全市会务费同比下降28.44%;市本级原有90项检查考核评比表彰项目撤并成9项,减幅达90%;全市公务接待费用减幅40.86%;全市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经费同比下降70.52%和26.69%。

●上半年全市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2宗、办结22宗,已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责任2人),行政问责26人,移交相关单位内部处理5人,收邀违纪金额81.12万元。

●上半年全市共立案查办违纪违法案件201件,涉及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43人、一般干部50人、其他人员104人、移送司法机关22人,挽回经济损失182.43多万元。

●上半年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达到18宗,问责19名干部。

(编辑:清远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