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连州法院于2014年6月24日邀请了连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以及在校师生到庭观摩了一宗贩卖毒品案件的庭审。 “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到庭……”随着一声槌响,审判长宣布该案正式开庭审理。 2013年11月至2014年2月期间,被告人潘某多次从清远的“阿建”和广州的“阿成”处购买毒品冰毒及麻古到连州、连南贩卖给吸毒人员“阿鸡”、“老鼠”、“红仔”、刘某等人,从中牟利。2014年2月20日下午,连州市公安局民警在连州市连州镇东门北路某出租屋将被告人潘某抓获,在其随身挎包里面搜到疑似毒品冰毒六小包及一小樽,疑似麻古八十六颗和透明塑料袋等物品。经过对以上疑似毒品进行定量定性检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净重共13.5克。 庭审中,潘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称自己由于吸毒成瘾,为了有钱吸毒而走上了贩卖毒品的道路,现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将改过自新,希望大家都能引以为戒,不要步其后尘。 庭审结束后,旁听的同学感触颇深,纷纷表示:“通过观摩这场既生动又富有教育意义的庭审,让我们看到了法庭的公开、公正、透明,真正地感受法律的威严,也让我们学到了许多法律知识,我们一定会提高警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生动的案例很容易说服学生,使抽象的法律知识变得直观、生动、易懂,希望今后能够有更多的机会接受内容更丰富、更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一位旁听老师感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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