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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纪实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4-06-24 11:40:57   作者:卢俊

兴市之要,重在人才;人才之基,系于教育。多年来,清远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创强争先”为抓手,以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为重点,扎实推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和质量提升。2010年底,我市提出用3年时间,即在2013年把清远创建成为广东省教育强市。近三年来,我市通过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加大投入、深化改革、上下同心、狠抓落实,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投入大等各种困难,推动全市教育事业迈上了跨越式发展的新里程。全市投入52.68亿元,有7个县(市、区)建成省教育强县(市、区),占总数的87.5%;有63个镇(乡、街道)建成省教育强镇,覆盖面达75%。超过教育强市“两个70%”的目标要求。走出了一条经济欠发达山区市加快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的成功之路。

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是清远市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提升清远教育综合实力,为清远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而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近几年来,我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和公平发展,把教育作为最大民生工程,以“创强争先建高地”为总抓手,以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为重点,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中心区域带动战略、教育资源下移战略、强师兴教战略、以质图强战略、教育统筹战略等六大战略,扎实推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和质量提升,教育创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强市方能富民,强市必先强教。经过3年多的努力,全市投入52.68亿元,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取得了丰硕成果。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呈现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开始实现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较好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深切期盼。全市教育“创强”工作已达到了广东省教育强市的标准。教育强市的“强”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教育综合实力大大增强。我市教育综合实力走在全省粤东西北12个地级市的前列。如果通过这次教育强市的验收,我市将与梅州、韶关市一道,成为非珠江三角洲首批教育强市。

二是教育事业快速发展,较好地实现教育的优先发展和公平发展。通过实施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全市南北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办学水平差距显著缩小,总体水平大幅提升。至2013年,全市共创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公办)414所,覆盖率达97.1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68.5%)的28.68个百分点,排在粤东西北地区的前列。清城区、佛冈县、连南县、英德市、连山县5县(市、区)已全面完成创建义务教育标准化公办学校任务。全市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为93%,实现了规范化乡镇中心幼儿园全覆盖,居粤东西北地区的前列。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0.27%。

三是教育教学质量大幅提高。2013年我市普通高考取得重大突破:一本、二本上线率增幅跃居全省第一。其中重点本科上线1037人,首次突破千人大关,增幅42.2%,是全省平均增幅(20%)的2.22倍;本科上线7830人,增幅11.7%,是全省平均增幅(6%)的1.95倍。总上线率为81%,高于全省78%的水平。

四是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认可度大大提高,教育出现新的拐点。由于大批新建学校提供优质学位,学校内涵建设大大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大幅提升,我市教育的集聚能力大大增强,出现大批学生从广州和珠三角回流的良好走势。2013年秋季学年报表显示,我市从学生净流出地变为净流入地。

二、实施中心区域带动战略 引领教育优质发展

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说,上学难的实质是上优质学校难。为此,我市注重做好“加法”,保证原有教育资源不流失,最大限度地提高教育资源的优化利用程度,让老百姓真真正正享受到教育的实惠。一方面通过“填谷”的办法,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均衡化发展。另一方面采取“扬峰”的办法,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2012年7月,市政府颁发《关于调整清远市中心区域教育管理体制和学校布局的决定》,提出要通过加强学校布局调整和建设,高昂市中心区域教育龙头,打造清远教育品牌,辐射、带动全市教育均衡、优质、可持续发展。通过改革办学体制,理顺管理权限,明确各级政府职责,实行三级办学两级管理,提高了各级政府特别是镇(街道)政府的办学积极性。近两年,市、区、镇(街)三级政府投入达11.4亿元,新建“两校一中心”(市一中、清远工贸职校、市职业教育实训中心)、“两小一园”(新北江小学新校区、凤翔小学、清城区第一幼儿园),优质化改造学校和幼儿园9所,新建建筑面积26.89万平方米,新增优质学位1.48万个。从根本上解决了市中心区域学位紧缺问题,并且可以满足今后市中心区域扩容12万人口的教育需求。目前,市中心区域高中优质学位比例占80.6%,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达到100%,公办幼儿园比例达30.5%。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公办学校占80%以上。

三、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直是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发展教育的重中之重。加快提升农村教育水平,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是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重心所在。为此,我市出台了《清远市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实施教育资源“两个下移”,促使资金、设备、师资从相对集中县城(市、区)向乡镇下移,从相对集中乡镇向农村下移。

(一)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2010年到2012年,全市投入农村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达8.7亿元;2013年到2015年,再投入7.2亿元,确保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达到100%,实现全市义务教育校际之间的高位均衡。从2013年起,市财政连续5年分别每年投入经费992万元和467万元用于“校校通”和“班班通”建设。实行生均公用经费对村小和教学点倾斜政策,对学校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和教学点,根据在校生人数的多少,按照正常生均拨款1.2-4倍的标准核拨公用经费。近几年,我市用于农村教育的资金投入不断加大,仅2013年用于寄宿制学校改造就达4087万元,教学点改造达1373万元,信息化和装备工程达4164万元。完成农村寄宿制学校改造120所,教学点改造工程96个。较好地解决了农村孩子“读好书”的问题。自2011年《清远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实施以来,全市增设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77所,新增幼儿学位7450个。目前,全市有教育职能的84个乡镇都已建成规范化公办中心幼儿园,建成率100%。常住人口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中,已建有公办村级幼儿园的121个,覆盖率为93%。形成了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主体,农村幼儿园、幼儿班为基础的农村学前教育体系。

2014年4月,国家教育部副部长杜占元及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一行,对清远市农村教育信息化工作进行了调研。杜占元副部长对清远教育信息化在山区农村小学的应用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最近,我市被省教育厅确定为全省教育信息化“粤教云”试点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