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4日我分局接群众报案:“国营笔架山林场坑尾村委会上吊丝村“上高窿”有人滥伐林木。接警后办案人员随即展开侦查,将何某林与江某云锁定为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并伺机成功将二人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何某林于2014年1月向黄某权承包已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上高窿”林地,并签订了承包协议,后何某林找到江某云,并与其合伙准备一起对“上高窿”林地的杉树进行砍伐,出售完杉木后两人再进行利益分成。2014年4月中旬,江某云与何某林雇请了3名砍工,并由江某云带领砍工进入笔架山林场坑尾村委会上吊丝村“上高窿”林地进行砍伐杉木。由于江某云向砍伐工人确认砍伐杉木范围时误把他人的责任山当成黄某权转让的责任山,致使砍伐工人错砍杉木,经聘请国营笔架山林场林业工程师对采伐现场进行鉴定为:采伐面积7.8亩,蓄积83.8046立方米,材积52.7969立方米。何某林、江某云涉嫌滥伐林木。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何某林、江某云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林、江某云已被刑事拘留,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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