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起,连山县进一步提高全县的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标准提高后,连山城镇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可多领83元,达到月均333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可多领37元,达到月均147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据统计,该县现有城乡低保对象共7241人,全年需支付资金1342.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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