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2日,清新区副区长何燮明涉嫌严重违纪被市纪委立案检查。这是2014年继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凌子群、清新区政协副主席苏伟光等4名领导干部后,被市纪委立案并对外公开通报的第5名干部。 市纪委通报:“根据线索反映并经初步核实,清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何燮明涉嫌严重违纪。目前,何燮明已被清远市纪委立案检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1968年9月出生的何燮明是清城区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作为清新区副区长,何燮明分管城乡建设(城乡清洁工程)、规划、房地产、环境保护、旅游、市场服务中心工作等工作。何燮明曾先后在清郊区太和城建开发总公司、清新县城建规划局、清新县环保和建设局、清新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等单位工作,并先后担任科长、副局长、局长、人防办主任等职务。2009年12月至2011年1月,任佛山禅城(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党委副书记、主任。2011年1月至2011年3月,任清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进入县领导班子行列至今(2013年1月,清新撤县设区,何燮明由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任为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 何燮明此前工作过的佛山禅城(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也称云龙、云来产业基地),是2010年5月被国土资源部通报的当年国土督察第一案。《南风窗》杂志第17期(2010年8月30日)刊发的《违规征地的清远样本》曾进行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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