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清远市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的通知》(清府办函[2014]70号),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力做好清远市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 通知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各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的自觉性;二是建立健全新开工备案登记制度,实现固定资产投资信息互通共享;三是规范入库报批材料,确保项目顺利入库统计;四是部门加强联动督查考核,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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