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决定今年4月至7月间在全国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按照公安部、省厅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清远市公安局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正风肃纪依法履职”教育整顿活动,以检查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深入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促进平安清远建设。 全市两级公安机关已分别成立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警务督察支队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开展、工作协调和明查暗访,同时充分发挥督促检查推动作用和各部门警种的职能,与纪检监察、法制等部门形成监督优势互补,促进全局动、全警动,密切协作、通力配合工作格局的形成,着力解决行动迟缓、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据了解,清远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队成立于1997年7月,其具体职责有:对各项警务活动的实施负责现场督察、开展警务评议、核查检举控告、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维护民警权益,着重于事前、事中的监督。17年以来,全市两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认真围绕各项公安中心工作和队伍建设开展现场督察和专项督察,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了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民警自觉尊重纪律规定的自觉性,强化了我市公安队伍管理,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公安队伍建设。2011年,新修订《公安机关督察条例》颁布实施后,进一步完善了公安机关督察体制和督察的适用范围以及维护督察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给督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1年开展的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2013年开展的取保候审突出问题专项督察以及当前正在开展的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正是公安部门对新时期督察工作要求的诠释。 为广泛收集群众对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不勇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以及窗口服务中存在的“慵懒散奢”、“冷硬横推”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投诉举报。清远市公安局已在“平安清远”网站专门设置了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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