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4月23日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清城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这是全市检察机关首次获此殊荣。 清城区检察院2005年和2007年已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多年来,该院牢牢把握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的建设方向,整体工作取得跨越式发展。 四年来,清城区检察院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3269人,受理审查起诉3235人,成功办理了全市最大涉黑团伙李某金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一批重大案件,办理的刑事案件数超过了全市检察机关的三分之一,均达到了“无错捕漏捕、无错诉漏诉、无超期羁押、无刑事赔偿、无无罪判决、无涉检上访”的“六无”要求。在2012年全省检察机关业务考评中,反渎、民行工作均排在全省第一。同时,荣获了全国文明接待室(2次)、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2次)、广东省扶贫“双到”工作先进集体等43个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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