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1日,我市创建“放心粮油”体系工程启动,“清远放心粮油”标志正式启用,高山绿稻、民族食品、金鲜美、玛芝莲等27家市内知名品牌和企业现场签署“放心粮油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其生产、销售的粮油产品质量有问题“假一罚十”。 全市500家企业、个体户经营粮油 2013年9月,市粮食行业协会成立,其初衷是在行业中发挥服务、沟通、协调和监督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和推动我市粮油市场通过加强行业自律,确保辖区内粮食安全。 目前,全市登记在册经营粮油的企业和个体户有500多家。过去半年,市粮食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走访了行内40多家企业,成功邀请32家企业入会。2014年以来,协会开始推进创建“放心粮油”工程,设计“清远放心粮油”标志,授予签署“放心粮油承诺书”的会员单位使用。 “在‘放心粮油’的推行过程中,有少部分会员企业表示难以接受,认为是自找麻烦,甚至有个别会员要求退出协会,也有一些会员还在观望中。”市粮食行业协会代会长罗志强认为,粮油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企业不加强自身规范管理、不严守行业道德,最终只能被同行摒弃,被市场淘汰。 发现质量问题,将公开通报 “经质量检验合格的产品,我们会印(贴)上‘清远放心粮油’专用标志,保证大米镉有害元素不超标,保证食用油绝无‘地沟油’,产品绝不掺假。”罗志强介绍,会员单位签署“放心粮油承诺书”,代表企业必须为自己生产、销售的产品负责。协会每月还会对各会员单位所生产、经营的“放心粮油”进行不定期匿名抽检。若发现有害元素超标或其他质量问题,企业和个人除接受相关执法部门处罚外,还会在清远市粮食行业协会网站公开通报。 罗志强表示,把“清远放心粮油”专用标志投放到合格产品上的运用,有别于以门店管理的方式,能从生产加工源头推进诚信建设和行业自律,也可为今后创建一批品牌企业和产品打下基础。“我们欢迎社会各界对‘放心粮油’产品进行监督,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举报,承诺‘假一罚十’,若发现问题,企业将承担对消费者所造成的损失,对假冒‘放心粮油’产品将依法追究经营者责任。” ■我市“放心粮油”工程落后国家和省十年以上 2013年5月23日,省食安办公布了全省10个地市大米镉含量抽检情况,清远19个批次大米不合格,不合格率达11%,居全省首位,部分企业贴牌、假冒、以次充好的乱象也逐渐浮出水面。“毒大米”的质量事故敲响了我市粮油行业发展的警钟。2013年,市粮食行业协会成立。在罗志强看来,要从根本上杜绝超标大米流向市场,必须走“行业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模式,逐步对粮油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 2000年、2003年,国家和省先后开始实施“放心粮油”工程,相较而言,我市落后了足足十年以上。市粮食行业协会在“放心粮油”体系建设过程中,一方面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要求会员单位自律;另一方面以使用“清远放心粮油”标志的方式对会员进行约束,同时接受社会舆论和公众的监督,逐步使“渠道不合法、产品不合格、企业不规范”的个别行为丧失市场空间,营造良性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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