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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市政府质量奖获奖者将获一次性奖励50万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4-04-16 10:57:35   作者:卢俊

2014年4月1日—6月15日,是第二届清远市政府质量奖申报的时间,截至2014年4月14日,尚未有企业正式递交材料。今届获奖者,将一次性奖励50万元。

谁可参加? 两年评一次,对清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企业或组织均可申报

两年一度的清远市政府质量奖,是我市最高质量奖项,授予在清远市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经营质量成效显著,产品、服务、工程、环保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等处于全市领先地位,对清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企业或组织。

2012年启动的首届市政府质量奖,由广东豪美铝业有限公司、广东新亚光电缆实业有限公司、广东远光电缆实业有限公司获得。当时共有10家企业申报,基本是铝型材、电线电缆、纸品、纺织等生产企业。

“其实,市政府质量奖并不局限于工业企业,我们鼓励更多第三产业参与其中,比如旅游或其他服务。在这方面,我们会与市旅游协会加强沟通。”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市政府质量奖能凸显“清远特色”。

怎么评? 企业申报、组织推荐,评审主要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逐项打分

市政府质量奖的评审一点儿也不轻松,包括:公布评审相关事项、企业申报、组织推荐、材料初审、材料评审、现场考评、综合评价、征求意见、初选公示、审定报批。评审主要依据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逐项打分。《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是80年代后期美国创建的一种世界级企业成功的管理模式,被广泛应用于企业、事业、医院和学校,包括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等条款,是一种诊断式的评价。

根据工作计划,2014年6至9月受理企业的申报材料,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审查、现场评审等,10月确定拟获奖名单。

谁来评? 评审组由3名以上评审员组成

评审组由3名以上评审员(包括行业专家)组成。在我市,评审员通常在已经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的企业经营者或质量管理员中产生,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掌握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方法,熟悉《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国家标准。一般由企业推荐,参加市质量管理协会组织的培训和考试后,持证上岗,有效期为两年。目前,我市政府质量奖专家库已有10多位持证评审员,他们都将参加即将举行的培训班。

《清远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修订)》规定,获奖企业在获奖后3年内,如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事故,或产品质量不稳定、经营管理不善,将被撤销其市政府质量奖称号,并不得参加下一届评选。此外,获奖企业可在形象宣传中使用该称号,但不得用于产品宣传。

清远市美亚宝铝业有限公司在首届评审中排名第四,遗憾地与质量奖失之交臂。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流程多、时间长,2014年未决定是否参评,但申报质量奖是个难得的机会,让企业了解自身哪个环节做得不够,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升整体质量管理,获奖与否倒在其次。

(编辑:清远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