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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已受理7宗“单独二胎”申请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4-04-15 15:18:24   作者:卢俊

佛冈县现已开始受理单独二孩申请。但由于“单独二孩”细则2014年6月才出台,佛冈会采取“先接受申请,细则出台后再审批”的办法。据统计,截至2014年4月14日止,佛冈县已受理7宗“单独二胎”申请。

1、不强行规定结扎不要求退还独生子女保健费

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可申请再生育一胎。批准再生育时应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停止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已发放的不要求退还。生完二胎后建议进行上环或结扎,但没有强行规定。对于间隔期的规定,由于早在“双独两孩”时,广东已取消间隔期,所以“单独两孩”也不会设置间隔期。

2、兄弟姐妹已夭折的也算独生子女

受理单独二胎工作难度最大的就是对“独生子女”的认定。佛冈县“单独两孩”政策对独生子女定义以国家相关定义为准。政策明确: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者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者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而再婚家庭因涉及以前已有的生育行为,所以单独两孩政策不适用于再婚家庭。对此,拟明确对一方或两方为独生子女再婚夫妻,一方在再婚前已有一孩的,再婚后夫妻只能生一胎。

“单独两孩”的申请和审批流程

生育第二胎的法定程序是先向女方户籍地卫生计生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能怀孕。因此,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如果要再生育一胎,应先提出再生育申请。基本的申请和审批流程如下:

1、“单独”夫妇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独生子女一方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属于独生子女的证明材料,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领取并填写《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

2、将填写好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分别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有工作单位的,应先交其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再交双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

3、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人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后加具意见,并将加具意见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连同申请人其他证明材料送交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

4、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查批准后,报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在我省“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实施前已经怀孕但尚未生育的单独夫妇,可在2014年6月30日前依法申请补办再生育审批手续。符合规定但生育时仍未补办审批手续的,征收百分之二社会抚养费。

(编辑:清远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