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经济身份与社会身份的分离” 建立以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职业为基本条件,按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的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实行农民经济身份与社会身份的分离,农村居民户口迁移至城镇后,同等享有城镇的教育、卫生、就业、社保等公共服务,其在农村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等权益继续保留。如自愿退出集体经济权益,应依法办理,合理补偿。对于确实不愿或不能迁移到城镇的贫困人口,通过实施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工程、农村泥砖房改造工程、农村残疾人安居工程等措施,改善其生活条件,符合低保标准的力争做到应保尽保。 通过户籍制度改革,将农民经济身份与社会身份分离,鼓励扶贫对象进城就业创业并定居。这是我市上周出台的《清远市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被重点提及一项改革措施。这个《方案》还对清远未来7年的扶贫工作作了部署,并将结合完善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进一步创新扶贫开发机制和模式,实现从“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 特点:注重转变农村生产经营模式 目前,贫困人口信息登记造册已完成。为优化贫困瞄准机制,贫困人口信息录入电脑后,将实行动态管理,做好户有卡、村有册,市、县(市、区)有数据库,形成实时联网监测系统。 “每年对贫困人口变化进行跟踪监测,定期完成脱贫人口识别、信息更新登记等工作,实现贫困对象‘有进有出’”。市扶贫办主任刘慧坚称,在贫困人口识别后,每三年进行一轮调整。在今后的扶贫工作中,将不断推进各项工作的程序化和规范化。 进一步促进“输血式”扶贫转向“造血式”扶贫,这样的理念在近年的扶贫工作中被多次提及。《方案》中称,将更加注重转变农村生产经营模式,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效益。 在此方面作出的努力,将包括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和加大创业就业扶持力度。《方案》中提及,将依托扶贫培训基地、扶贫基金会培训基地及市、县两级职业技术院校,以提高农村劳动力务工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为切入点,加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贫困户劳动力职业技能。对“两不具备”贫困村庄移民实施培训前移工程,对石灰岩地区外迁人口给予免费技能培训,提高搬迁移民的就业能力。将引导和组织有文化、有技能的农村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确保每个有劳动力的相对贫困户至少有一人实现转移就业。 为鼓励贫困人口创业,将构建合作创业机制,鼓励农村能人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劳务合作社,引导更多农民以土地、资金、劳动力等参股入社,就近扩大创业就业。 改革:农民经济身份与社会身份分离 在清远有些地区,自然环境不适于经济增收,因此当地农民一直无法脱贫。为解决此难题,《方案》中提出,将有序引导人口转移迁移,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推进城镇化,稳步实施人口迁移和生态移民扶贫,引导北部地区群众向南部地区转移,农村人口向县城、中心镇、中心村有序迁移。 如何推进上述各项转移迁移计划,在户籍及土地制度上进行改革,是未来扶贫工作将进行的尝试。 今后,将建立以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职业为基本条件,按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的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实行农民经济身份与社会身份的分离。此举意味着农村居民户口迁移至城镇后,将同等享有城镇的教育、卫生、就业、社保等公共服务,其在农村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等权益继续保留。如自愿退出集体经济权益,应依法办理,合理补偿。 在土地方面,将编制土地整治规划,探索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鼓励扶贫对象进城就业创业并定居,探索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享受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办法。探索新型土地增值收益分享制度,确保农民分享城镇化发展利益。 对于有利条件地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住宅小区,《方案》中予以鼓励和支持,称此举将引导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自愿到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居住。对于贫困人口所占比例较多的高寒山区等“两不具备”(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将坚持自愿原则和“谁主动谁先搬”原则,积极动员“两不具备”贫困村庄农户移民搬迁,使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对于确实不愿或不能迁移到城镇的贫困人口,将通过实施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工程、农村泥砖房改造工程、农村残疾人安居工程等措施,改善其生活条件,符合低保标准的力争做到应保尽保。 ■探索 1.界定村委会和村经济合作社职能 清远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正在完善中,而《方案》提出可依托现有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或整合基层公共服务资源,完善便民服务机制,提供党政事项代办服务,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村民自治有效衔接。 “村民理事会引导村民实现自我管理,有利用解决承包地零碎化、单价独户农业生产规模小的问题。”刘慧坚称,积极稳妥推进村民自治重心下沉,可增强村民主动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和能力。今后,还将界定村民委员会与村经济合作社职能,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以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村民参与产业扶贫,实现“村村有主导产业,户户有致富项目”。 在土地流转方面,将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房屋产权登记制度,继续完善集体林地林木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开展宅基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构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引导确权后的相关产权交易流转。按照“自愿、有偿、依法、谨慎”的原则,试行农村集体土地内部流转工作,引导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向种养大户流转。 《方案》还对农村金融改革等问题的探索,提出了初步的方向。 2.北部地区生态扶贫打造省边际区域经济圈 目前,清远的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北部地区(指连州、连山、连南和阳山,下同),《方案》中称将探索北部地区生态扶贫机制,打造省边际区域经济圈。坚持绿色生态的理念发展民族工业园,重点发展中医药、食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低污染的生态产业。整合北部地区现代农业、物流业、旅游业资源,集中打造区域共享品牌,扩大北部地区产业影响力。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行奖补资金与生态功能区所承担的生态保护责任和改善环境的成绩挂钩。推动发展生态经济和环保产业,对生态发展区绿色产业适当加大政府奖励和贴息的力度。 北部地区同时是清远少数民族地区主要聚居地。今后将争取出台民族地区扶贫开发专项扶持政策。利用民族地区特色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现代生态高效农业,重点发展生态特色农副产品种养殖、深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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