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安全监管局在清明节前对烟花爆竹 进行安全专项督查 按照国家、省和市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近日,清远市安全监管局成立由局长林永坚和副局长刘继友带队的两个检查组对各县(市、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情况进行督查。 此次督查暗访,主要是针对各县(市、区)清明期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的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市场的执法检查,对烟花爆竹的批发企业的仓储条件及其部分零售点的经营条件存在的隐患问题进行排查。市安全监管局在督查中共发现27个安全隐患问题,将其一一列表并全市通报,要求各地安监部门认真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立即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隐患问题严重或逾期未改和整改后达不到经营条件的,坚决责令其停止经营。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精神,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通过开展安全专项督查,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政府监管和企业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真抓实干,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有力地推进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巩固了烟花爆竹生产行业全面退出成果,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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