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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34家药店将试卖婴幼儿奶粉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4-03-31 10:07:22   作者:

2014年6月份,清远的孩爸孩妈们可在药店买到婴幼儿配方奶粉了。2014年3月27日下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全市34家药店将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价格与市场水平相当。

从2014年1月到12月31日,我市用一年时间开展试点工作,拟遴选34家试点药店,其中清城区、清新区、英德市、连州市各5家,佛冈县、阳山县4家,连南、连山各3家。试点由药店自愿申请,实施专项许可和专柜销售,并参照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销售进行管理。

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严格规范药店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实行专柜销售管理,督促试点企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试点期间,对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将责令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将被取消试点资格。至于何时在全市全面推开药店卖奶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要看试点工作的情况而定,但会逐步过渡至“只在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包括老年人奶粉,未来或都将只在药店销售。“来源可溯、去向可查、在阴凉条件下储存,部分超市、小商店还难以达到这个要求。”他们说。

实施方案还要求,在试点创建期间,试点企业培训可由企业、监管部门或第三方机构进行。

药店:前景很可观但需要过程

专家:不能放松其他销售渠道的监管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食品药品系副主任徐吉祥认为,食品监督逐渐向药品管理方式过渡,对保证产品质量和提升消费者信心都有一定作用。但奶粉进药店销售毕竟是新事物,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做好对市民的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能放松对药店之外销售渠道的严格监管,包括仓储面积、储存条件、温湿度调节等。

市民:希望买奶粉能刷医保卡

■34家试点药店分布: 清城、清新、英德、连州各5家佛冈、阳山各4家连南、连山各3家

■试点药店申报条件

1.持有效《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认证证书》和《营业执照》,经营达3年以上;

2.无因经营假冒伪劣药品等商品被有关监管部门处罚的记录;

3.具备设置专区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环境、条件和设施;

4.具有提供食品安全消费专业指导的人员和能力;

5.经营规模较大,服务能力较强,销售覆盖面较广,在当地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影响力;

6.须取得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许可经营项目已注明“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