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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成功创建成为国家园林城市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4-01-17 19:58:56   作者:

2014年1月1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命名2013年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和城镇的通报》(建城〔2014〕4号),命名我市为国家园林城市。

我市自2009年启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以来,投入资金48.49亿元新建、扩建10个公园、38个广场游园,升级改造北江路、清远大道等城市主次干道,全面开展城乡路边、山边、水边等“三边”整治增绿工程,大力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实施市容环境整治、数字化城管、绿化亮化提升、建筑工地环境整治、公路治超治限、城市水环境保护等城市综合管理六大提升工程,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建设,城乡面貌得到了有效改善,市民步行不到5分钟就可以进入一个绿色公共开敞空间,“四季有花、四季常绿”的林荫路系统逐步形成,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得到了极大提高。住房城乡建设部通过严格的现场考查和23人专家组综合评审,经部常务会议讨论,对拟命名我市为国家园林城市进行了为期1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正式命名我市为国家园林城市。这是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市上下同心协力,共同创园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