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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全生产法》即将修订发布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4-01-17 00:11:32   作者:

“新的《安全生产法》即将修订发布,安全隐患查出但未整改的,将追究检查人的责任。”2014年1月15日下午,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曾贤林在清远分会场指出,对每个隐患都要盯住不放,不能存侥幸心理。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深化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地方属地监管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建立健全督查暗访和巡视工作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法治水平。研究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公共安全基础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要时刻绷紧一根弦,有忧患意识。”电视电话会议后,曾贤林表示,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并且存在部分领导安全意识不强、企业责任制未得到很好落实等问题,各部门要抓实落实安全责任制、隐患排查整理、打非治违、企业“两化”建设以及建立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他强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约谈制度、黑名单制度、暗访制度、新闻媒体曝光台制度、分片包干制度。其中,约谈制度和暗访制度已建立。去年,市安监局专门成立了专项检查组,分赴各地、深入企业,开展“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对发现的隐患责令迅即整改。

曾贤林还指出,安全生产工作存在“政府热、企业冷”的现象,而企业要负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务必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因教育培训不够造成员工缺乏安全操作知识,历来是我市工矿商贸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岁末年初是人流、物流高峰期,也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期,各单位要按照责任体系、分工,把自己承担的工作抓实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