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市共为10090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11087万元,督促用人单位与14347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全市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维稳形势平稳有序。
2013年,全市劳动监察主动巡查用人单位2706户,涉及劳动者33.54万人。全市立案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投诉、举报案件达1106宗,投诉、举报结案率100%;共为10090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11087万元;督促用人单位与14347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至今没有发生因劳动保障监察问题到省进京非正常上访的群体性事件。
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加强日常巡查的同时,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专项检查。去年全市先后开展了排查化解企业不稳定因素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检查、加班工资支付情况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群体性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专项活动等专项执法检查。
自2012年12月起,我市开始实行《清远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为我市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迈出了重要一步。目前,各县(市、区)也相继进入实施操作阶段,全市已有222家企业办理并缴交了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金额总数为2.0934亿元。其中,由我支队管理的有66家,已缴交保证金达1.389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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