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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出台节日市场价格监管方案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4-01-09 18:04:42   作者:

为加强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切实维护“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价格权益,清远市物价局出台市场价格监管方案。

市场价格监管的工作重点:

(一)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以超市、集贸市场、商业街区为重点区域,检查节日期间粮油、液化气、肉禽蛋菜奶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情况,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等违法行为。

(二)旅游市场价格情况。检查旅行社旅游线路报价、旅游餐饮、住宿、景点景区门票、购物、停车场等价格情况,严肃查处零负团费、价格欺诈、价格串通、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优惠减免措施等价格违法行为。

(三)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情况。重点关注有关企业的促销宣传和海报,依法查处误导性价格标示、虚假的原价标示,价格附加条件不明示等违法行为,督促经营者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

(四)春运客运运价政策情况。春运期间,加大客运票价监管力度,采取召开客运经营单位和发放提醒告诫书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要求客运经营者要认真学习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坚决打击相互串通,操纵客运票价等各种损害旅客利益、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行为。

(五)平价商店及价格调节基金相关工作。发挥平价商店的示范作用,确保节日期间商品价格稳定,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坚持平价销售。积极组织价格调节基金扶持的蔬菜大棚、冷藏设施项目单位优先保障平价商店的农副产品供应。要根据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和保障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的相关规定,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努力缓解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体生活的影响。

市场价格监管方式:

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合理安排好本地区的监管工作时间,负责本辖区内的价格监督检查、价格监测、价格举报投诉、平价商店及价格调节基金等工作。同时,市物价局将成立应急检查组,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价格情况,各地要组成相应的应急检查组,增强对突发价格事件的处置能力,稳定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