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直属市交警支队的市区大队整体下放给清城区公安分局管理,至此清远8个县(市、区)交警大队均实现由属地公安局管理,方便属地公安机关对辖区治安、交通安全进行综合管理。在人事变动上,此前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市区大队大队长黄构恩继续担任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市区大队大队长,并兼任清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区大队整体下放给城区分局管理,是清远市政府转变政府职能和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清远市公安机关加强基层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体现,有利于调动积极性,有利于规范城市管理,促进城区发展。
此前,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没有交警警种,市区大队一直由市交警支队管理,而清新、英德佛冈、三连一阳等县(市、区)交警大队均由当地公安局管理。此前清城区公安机关如需开展需要交警参与的联合行动,需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系协调,而此次整体下放后,将有助于清城区公安分局整合各警种力量对辖区路面治安、交通情况进行综合整治,市区各警种综合执法效率将大大提高。此外,现在公安推行的交巡警联合执法模式有利于路面综合管控,而市区大队整体下放后将有助于城区交巡警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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