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以来,根据省森林公安局的统一部署,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多次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相关报道,将“风雷行动”推向深入。
12月4日,连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破获一起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案,涉案野生动物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白鹇二只及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一批。目前查获的野生动物已依法放生,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已被刑事拘留,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12月5日,清远市、清新区两级森林公安联合对清新区辖区范围内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市场和门店进行清理检查。在清新区太平镇清西综合市场内,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猴面鹰、斑鸠、水律蛇等野生保护动物一批,目前查获的野生动物已依法放生,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清远电视台于12月6日、清远日报于12月12日分别进行了相关报道。(森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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