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上午,2014年上班的第一天,英德在市政府大院举行“我为公车贴标识”活动,标志着该市公务用车标识管理工作正式启动。英德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建文,市委副书记、市长黄镇生等市四套班子成员、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直部门各牵头单位和市政府大院内办公市直单位负责人现场为公务用车贴标识。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梁润江主持启动仪式。
英德市要求全市范围内,除已喷涂明显标识的执法执勤车辆、特种技术专业用车和涉密车辆可不张贴公务用车标识外,各镇街、市直各单位的所有公务用车(含轻型货车)都要按要求张贴标识。各单位要对实有公务用车进行清查登记,填写好《单位公务用车情况登记表》,并于2014年1月10日前报市纪委(效能室),市纪委根据实际情况发放公务用车标识,在2014年1月25日前要完成公务用车标识张贴工作。
英德市要求各单位在非公务活动期间,实行公务车辆定点停放;要根据单位工作性质、车辆停放条件、司机配备等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公务用车,严禁用公车参加婚嫁事宜或用公车学习驾驶、外出旅游、办私事等行为。
英德公务用车标识由英德市效能办统一印制,标识统一材质、统一样式;公务用车标识有一大一小两张,须分别张贴在公务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角和车尾玻璃内侧左上角位置;公务用车标识上面印有监督电话,设计具有防伪功能,便于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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